宝马车撞人案_宝马车撞人案件

       宝马车撞人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它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我将尽力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1.苏秀文宝马车撞人案重审了吗

2.宝马车主撞死五人称投资失败泄愤,被判死刑不服上诉 ,法院最后咋判的?

3.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已致5死(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已致5死死者)

4.宝马车主撞死五人,理由是投资失败想泄愤,被判死刑想上诉,法院怎么判?

5.大连车主恶意撞死5人,能开上宝马的人,社会到底怎么他了?

6.大连劳动公园车祸致4死3伤,宝马肇事逃逸后再撞货车,肇事逃逸有多恶劣?

宝马车撞人案_宝马车撞人案件

苏秀文宝马车撞人案重审了吗

       没有。苏秀文宝马车撞人案没有重审。2003年11月20日,此案在道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前肇事者家属与死者家属正式达成和解。苏秀文的家属还与住院伤者中的7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审理后法庭宣判苏秀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2004年1月10日,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就此案发表谈话说,政法机关已于2003年12月30日开始对“宝马车撞人案”严肃认真地开展调查、复查,主要是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度,审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司法腐败问题。

宝马车主撞死五人称投资失败泄愤,被判死刑不服上诉 ,法院最后咋判的?

       法律分析:耗时1年多,当初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玛莎拉蒂撞人事件”终于在今天画上了句号。

       事件发生于2019年7月3日晚,谭明明与其他两位同伴一起在永城市雪枫路一家烧烤店吃饭喝酒。

       饮酒过后三人又企图去KTV继续喝酒唱歌。但是叫的代驾迟迟未到,于是三人在大量饮酒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了酒驾。

       在行驶过程中先后与8辆车发生剐蹭,但是三人依旧没有停下,而是选择继续行驶。

       最后在红绿灯路口,以时速超过120km/小时的速度追尾,直接撞飞了正在等信号灯的宝马车,导致宝马车迅速被撞飞后起火,车内后座两人身亡,前面司机受伤。

       事故发生之后,谭明明驾驶玛莎拉蒂轿车逃离现场。经过警方调查,玛莎拉蒂司机谭明明和乘客刘某、张某酒精含量都超过15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开宣判。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均已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 50 余人旁听了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血液酒精含量300毫克/100毫升,会被法院判处5-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

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已致5死(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已致5死死者)

       宝马车主撞死五人称投资失败泄愤,被判死刑不服上诉 ,法院最后咋判的

       辽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大连连撞数人致死的恶魔刘东终于要下地狱了。仅仅是为了报复社会,开车冲向无辜的路人,视众人的生命如草芥。对于这种社会危害极其严重的暴徒,只能依法让他用命来还。

       时间线倒回到2021年的5月22日,当天中午,刘东因投资失败心理扭曲,产生了报复社会的想法。开着自己的宝马车在五惠路行驶的时候,无视面前的红灯,一脚油门就冲了出去。当时人行道有不少人在过马路,刘东就像没看见一样,把众人撞飞。

       这起暴行直接造成了五人死亡,八人受伤的惨剧,即使撞倒这么多人,刘东也并没有因此把车停下来,而是继续向前开,直到追尾一辆货车后才停下来,并弃车逃跑,但当天归案。此次事件爆发之后,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巨大反响,纷纷谴责这个畜生,自己投资失败干他人何事?拉这么多无辜的人垫背,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他也不为过。

       鉴于刘东的所作所为,之后辽宁大连中级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东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判罚对于刘东来说非常合适,也是他任性妄为的代价。可刘东却对这个判决不服,还提起了上诉。

       他确实有上诉的权利没错,但是作为成年人,他难道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么?难道撞完人之后就失忆了?这么多条鲜活的生命,让他一死谢罪委屈他了吗,哪来的底气上诉。果不其然,二审宣判依旧是维持原判。

       要知道我国虽然有死刑的判决,但是人死不能复生,所以一直是慎之又慎。但像刘东这种情况,毫无半点改判的余地,法院直接用了“手段特别残忍,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一连用了几个“特别”,可见刘东的行为已然天怒人怨。

       “天作孽有可为,自作孽不可活!”二审结果一出,社会大众除了拍手称快之外,剩下的就只是为他还有脸上诉感到恶心。如此暴徒不死,法制何在?大家对于法院对于刘东案二审有何看法?

宝马车主撞死五人,理由是投资失败想泄愤,被判死刑想上诉,法院怎么判?

       大连男子开宝马撞人逃逸致5人死亡,其行为有多恶劣?

       近日,在我国大连市发生了一起十分恶劣的车祸事故,一名男子因为驾车过程中出现情绪问题,所以便想要报复社会,他故意将车子加速冲向路边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导致多人受伤、路边的栏杆被撞断,更是直接导致五名无辜行人被撞身亡,而这名男子的行为也实在是令人愤怒无比,网友们看了视频以后都纷纷请求判处该男子死刑,而事实上等待该男子的也的确是死刑。

       首先,根据当时的监控视频来看,发生该车祸事故的地方设有红绿灯,而路边有不少行人是耐心等待绿灯亮起以后,才结伴过马路的,而该男子驾驶的车辆正在等红灯,结果就在行人们过马路的时候,故意加速冲过来,将人群直接冲散了。

       事后,该男子直接驾车逃逸了,而人群中很多人都因此受到了程度不一的伤害,其中五名路人当场殒命,那群行人中还有小孩,如今心理状况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惊吓,这对小孩子来说恐怕是一辈子的阴影了,这也足以见该男子的行为的恶劣程度。

       其次,该男子虽然逃逸了,但是警方还是顺着监控将其捕获,该男子是大连市某理发店的老板,他这些年做生意欠下了一些钱,而且因为忍受不了自己在事业上的失败,所以才在等待红绿灯的时候突然发狂,驾车冲向那么多无辜路人。

       最后,大连市人民法院很快就受理了该案件,法官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存在故意杀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以后判处该男子死刑,但是该男子的家属对最终的判决感到不满,所以在法庭上主动表示将会上诉,所以该男子最终是否是死刑,还需拭目以待。

       大连5·22轿车撞人逃逸案致5死的凶手被判死刑,被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

       被判死刑的原因是撞人致死后逃逸

       一、事情是怎么回事?

       被告人刘东因为投资失败而无法接受现实,在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驾车驶向在明知是红灯依然没有刹车并且加速冲向正在过马路的人群,导致四名路人当场死亡,还有一名在经过抢救后依旧抢救失败死亡,以及还有八名受到不同程度伤势的被害人。随后被告人驾车驶离车祸现场,并且还追尾了一两厢式货车,至此货车损坏。随后被告人刘东弃车逃离了现场。

       二、驾驶时司机需要注意什么?

       驾驶员在驾车行驶时需要注意保持行车安全距离,控制好车速、礼让行车,不抢道、便道要灵活机变、防止疲劳驾驶,增强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特别注意郊区道,因为路口多,要防止路口突然上来摩托车、自行车,行驶时不要太靠路右边界,要留下足够的安全距离。在有行人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保持安全距离,控制车速或必要时刹车让行。在左前方有物体挡住自己的视线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降低车速;右转弯时一定要提前观察右后视镜,确认安全在右转,如果有车辆或者行人距离车较近时,减慢速度,等车辆或者行人过去以后再右转。?

       三、驾驶安全意识

       现在行驶在路上的私家车越来越多了,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要有驾驶安全意识,这不但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不管在何时何地,驾车行驶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以及文明开车,不做“路怒”驾驶员。不疲劳驾驶,如若路程太远,一定要在途中找到可以停车的地方适当休息,保持良好的精神驾车。

       大连5·22轿车撞人逃逸案致5死8伤,凶手是被如何判刑的?

       大连5·22轿车撞人逃逸案引起了不少朋友们关注,并且也让很多人感觉到非常的愤怒,这一个案件造成的影响相对来讲是非常的恶劣,导致了5人死亡,8人受伤的惨痛结局,在发生了这一个案件之后,当地的有关部门也很快进入到了调查之中。

       通过对这件案件的调查和回顾可以看得出来,当时是有犯罪嫌疑人驾驶黑色的轿车,将多名行人撞倒之后继续行驶,到下一个路口交汇的时候追尾了一辆厢式货车,随后弃车逃跑,而在这个过程中最终导致了5人死亡8人受伤。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之后,有很多人的内心也是感觉到非常的愤慨,并且相关部门也对这个案件进行了审理。

       现在法院对于这一个案件的审理已经结束,在一审判决之中已经判处了这一个犯罪嫌疑人死刑,在了解到这个消息之后,有很多人也都感觉到非常的满意,甚至是拍手称快,通过这一个犯罪嫌疑人的表现可以看得出来他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并且对于社会的危害集中,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自然也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没有任何同情或者减轻处罚的可能。

       在发生了这件事情之后,虽然现在整个案件已经处理完毕,竞选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处了死刑,但是这个案件给我们带来的警示还没有消失,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很麻烦,并且也会面临很多的压力,但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是需要保持理智,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一时头脑发热而做出一些伤害到自己或者其他人的事情,那么所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甚至是我们无法承受的,即便是后悔也很难挽回了。

       大连宝马撞人逃逸案致5死,司机二审死刑,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2022年2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22日11时40分许,上诉人刘东驾驶自己的宝马轿车沿大连市中山区五惠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突然加速、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五惠路劳动公园北门人行道斑马线过马路的行人,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四人轻伤、二人受伤。之后,刘东驾车继续行驶至五惠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跟车一厢式货车后停下,刘东弃车逃离现场,于当日下午归案。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刘东不服,提出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刘东因投资失败,以极端管道发泄情绪,在都市中心区域公共道路上驾车加速行驶,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及他人财产损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危害和罪行极其严重,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上诉人刘东因投资失败,以极端管道发泄情绪,在都市中心区域公共道路上驾车加速行驶,故意冲闯红灯,冲撞正在人行道过马路的行人,造成多人死亡、受伤及他人财产损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社会危害和罪行极其严重,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大连轿车撞人逃逸案已致5死,肇事司机是什么背景?

       这位驾车导致5死5伤的司机并没有特殊背景,因为投资失败导致其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最终导致惨案的发生。

       日前,“大连一司机在人行横道附近驾车撞向行人导致5死5伤”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据了解,黑色轿车的男性驾驶员疑似投资失败导致情绪崩溃,遂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于是他在人行横道附近违反交通规则,在7秒内将车速由0提至108km/小时撞向行人,导致4名行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5人受伤。

       案发后当地政府第一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并对案件情况作出说明。经检测,警方排除犯罪嫌疑人酒驾和毒驾的可能;轿车也没有质量问题,是犯罪嫌疑人在投资失败的情况下产生报复社会心理,在人行横道前故意高速撞击行人,最终酿成惨剧。

       投资失败是生意场上的常事,很多人做了一辈子生意也不敢保证每次都能成功,总有失误的可能。投资失败不是最重要的,商界大佬也曾经数次失败,但他们能顽强不息地偿还债务,然后固执地“重蹈覆辙”。事实证明,一次的失败并不一定是投资意向错误,可能是方式方法有问题,不断改良总能走向成功。对这位肇事司机也是如此,投资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投资失败彻底打倒。投资失败导致倾家荡产也不能采取如此过激的行为,把欠下的债务还清然后“卷土重来”才是正道,无论如何也不能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发泄情绪。

       综上所述,这位肇事司机并没有什么特殊背景,只是因为投资失败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并“付诸实践”。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希望法律予以严惩。

大连车主恶意撞死5人,能开上宝马的人,社会到底怎么他了?

       宝马车主刘东一审判决死刑,但是刘东不服上诉了,而二审判决的结果是,维持一审原判,刘东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可以说是罪有应得。这件事情发生了以后,可以说是震惊了全国,刘东因为自己做生意,投资失败了,于是就想要泄愤,开着宝马车,撞死了5个人,还有2个人重伤和3个轻伤。

宝马车主为了泄愤,开车撞死5人

       这件事情发生在大连,在人行道上,一些行人正在等待着红绿灯想要通过,当绿灯亮起以后,等待的行人走在了斑马线上,本来这一切非常的平常。结果没有想到一辆宝马车,朝人行道的行人冲了过来。当时宝马车的行驶速度是非常快的,就这样斑马线上的行人被宝马车撞飞了。

       当时在场的人都吓蒙了,眼前的场景真的是无法形容,惨不忍睹。后来周围的人缓过神之后就赶紧打电话报警,几分钟之后,120和相关的人员都赶到了现场。而宝马车没有停下来,依旧继续前行,这时候有一辆货车正等着红灯。突然间他感觉自己的车晃了,还有哐的一声。

       货车司机感觉自己的车被追尾了,于是就赶紧下车去查看,结果看到一辆宝马车追尾在自己的货车后面,当时车里面已经没有了驾驶人。然后货车司机就赶紧查看周围,结果发现有一名男子正在慌张的逃跑。货车司机也赶紧打电话报警了,后来过来的人员在处理的过程当中货车司机才知道,原来这辆宝马车就是刚才在人行道上肇事的车。

宝马车主判死刑,但他不服想上诉

       后来经过调查之后得知这辆宝马车主叫刘东,而刘东就有重大的嫌疑,于是对刘东开始进行抓捕。一个小时之后,刘东跑到了派出所,说自己追尾了别人的车,然后自己因为慌张就跑了,所以现在自己来投案了。刘东来派出所的时候,说话一直遮遮掩掩的。于是工作人员问他是否撞了人,刚开始刘东是否认的。

       后来相关的人员觉得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于是就将刘东控制住了,然后再将这件事情上报,后来经过确认,刘东就是宝马车主,也是他开车撞人的,于是就将刘东拘留了。当被问到刘东为什么会开车撞人,他的回答是因为郁闷。因为做生意失败了,所以他想泄愤,所以才做了这样的事。

       案件在一审判决当中判刘东死刑,而面临这样的判决刘东不服,表示要上诉,刘东认为自己有自首的情节,应该从轻处罚,至少判死缓。而后来二审判决也下来了,维持了一审判决。也就是说,刘东依旧被判了死刑。这样的结果真的是大快人心,在这起案件当中,很多家庭支离破碎了,这是他应有的惩罚。

大连劳动公园车祸致4死3伤,宝马肇事逃逸后再撞货车,肇事逃逸有多恶劣?

       我很庆幸我们国家还保留着死刑,然而我也很遗憾我们国家取消了枪决。

恶魔 5月22日,大连。

       这是一个普通的十字路口,它和大多数十字路口一样,都挤满了准备过马路的人群,这里的人们非常遵守交通规则,没有一个行人闯红灯,大家都静静的等在路边,等待红灯变绿的那一刻。

       10、9、8、7……

       红绿灯的指示牌正在读秒,虽然现在道路上的车辆不多,但是没有人闯红灯,一个也没有。

       终于对面的红灯变绿了,路面上开始人头窜动,人们井然有序地走在人行横道上,开始穿越马路。

       就在这时,一阵马达的啸叫声轰然而来,但是它太快了,刚听到声音人们开始转头望向来车时,却发现已经无从躲避,一辆黑色的宝马轿车,“砰”的一声撞上了人群,有人被直接撞到拔地而起,然后又重重地落下,撞击地面的声音还没有响起,宝马车的影子已经消失在视野中。

       这是一段在网络上流传的视频,即使我是在骄阳似火的夏日看到这个视频,仍然不寒而栗,脊梁骨都在打寒颤。

loser

       不久之后警方发布了通告,驾车行凶的人名叫刘东,这是他的真实名字,我不想使用化名,就是他,是一名理发师,因为投资失败,对生活失去信心,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于2021年5月22日11:40,在大连沿着唐山街行驶至五惠路路口时,正在等待红灯的他,突然在7秒钟之内将驾驶的车辆从静止状态加速到108公里每小时的速度,闯过红灯,并且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最终造成五死五伤,之后驾车逃逸。

       警方于13:00左右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在得知死伤情况后,询问他的律师:“我还能活吗?”。

       对于报复社会的人群,我们经常想去分析他们的心理,是什么因素导致他们产生这样的想法,然而最终是徒劳无功,因为他们已经不是正常的人,没有办法用正常人的思维去分析他们,去理解他们。

       投资失败就可以报复社会吗?那你投资成功会回馈社会吗?很显然是不会的。

必死无疑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他还能活吗?

       如果事情如警方通报的,刘东是因为投资失败,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才去行凶的。那么他将面临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诉。

       首先他的行为是随机性的,没有预谋,其次他伤害的是陌生人,和他没有任何瓜葛,没有任何仇恨,最后它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们都痛恨杀人犯,但是有的杀人犯是报复行凶,他是有针对性的,因为被害者和他有过节,有的杀人犯是受雇于他人,是有预谋的,也是有针对目标的,并不是无差别的。

       刘东的这种随机性、没有预谋、无差别的伤害陌生人就是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凶之后是驾车逃逸被抓捕的,也没有任何自首的情节,而且基于他已经破产,也没有任何赔偿能力,所以他减刑的几率几乎为0。

       按照我国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将会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结合目前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来看,大概率最终的量刑会是死刑。

       可以说他活着的几率也几乎为0,但是这是否太便宜他了,那5条无辜的生命以及那5名受伤的受害者,这其中波及的十几个家庭,怎么面对未来的生活?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纪欢玲----宝马撞人案是怎么回事

       意外的车辆事故,勉强能够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原谅。但蓄意驾车撞人,无视别人的生命,肆意地剥夺,使被害人无辜丧命,令家属恨之入骨,肇事者虽死不能解之恨。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和肇事致人死亡而逃逸,都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情节恶劣事件,会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大连劳动公园肇事事件已经不是单纯的交通事故,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数罪并罚,且情节恶劣,不应从轻量刑。

事件回顾

       5月22日,在大连的劳动公园附近,发生了一件恶性的报复事件:

       一辆宝马车主刘某,在由唐山街往五惠路路口行驶时,在等红灯时候,突然启动车辆,撞向正在过马路的人群,而车辆仅仅在7秒钟之内,就从静止加速到了108km/h。行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撞飞了,现场血肉模糊,并不是简单的人飞了起来那么简单,而是已经分不清,哪条腿是哪个人的了,有的只能看见一条腿,有的只能看见下半身,当场4人死亡6人受伤,而后经过抢救无效,一名伤者死亡,最终是5死5伤。

       犯罪嫌疑人刘某很快被民警控制,带回派出所刑事拘留,等待审理。而据初步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排除了酒驾和毒驾的可能,是由于投资失败,产生了报复社会的心理,才会产生了驾车撞人事件。

       当时从劳动公园出来的有老人,年轻人和孩子,他们的家人都在等待着他们回家,可是,就因为刘某的恶意报复,使其中的几名行人永远无法和家人团聚了,这些人是多么的无辜啊,逝者安息。若是在古代,相信人们都希望看到他被千刀万剐,只不过现在没有这个刑罚了。

丑陋的灵魂让人唾弃

       其实,在5月22日这天,共有三件大事引发了关注,其中两件是“国士无双”的袁隆平院士和肝胆外科之父吴孟超双双逝世,令人惋惜,举国悲痛。另一件却是让人极为痛恨的宝马车劳动公园故意撞人致5死5伤事件。

       这几件大事产生了对比鲜明,显而易见的能看出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前者是治病救人,为国造福,后者却是残害生命。一个是造福人类,一个是报复社会。人的灵魂是独一无二的,但却有高尚和丑陋之分。

       事件发生以后,关注此事的网友无不希望肇事人刘某能够判处死刑,立刻执行。可见人们对此人、对此类事件,是有多痛恨,虽说网友不是当时的被害人,但即使是普通人,也能够想象到那么多无辜的生命,就这样,被人像蝼蚁一样碾压,是怎样的一种情形。

设计总监变成杀人凶手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车祸,而是由于刘某投资失败,继而心理产生了扭曲造成的。但投资失败的人有很多,而如果都像刘某一样,用伤害无辜性命的方式来泄愤的话,那将是多么的可怕。而刘某的行为,也让人们意识到了,很多看起来衣冠楚楚的人,未必就很安全,一旦产生心理问题,也许他就是那个最危险的人。

       据知情人爆料,刘某曾是大连某理发店的设计总监,平日开着宝马车,住着高档小区,是一个可以让很多人羡慕的人,谁成想,这样的人也会做出如此行径。

       刘某在撞向人群的时候,相信是抱着必死之心的,他也许并没有想活下去的想法,只是想在临死之前拉一些垫背的。此时此刻,他内心自私和丑恶显露的一览无余。如果真的有天堂和地狱,想必他一定会在地狱的最底层,接受无尽的惩罚。

心理健康不容忽视

       有人说,既然不想活了,自己了断不就行了,为何牵连无辜。回归理性方面,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心理和认知不同,造成的危害也不同。

       而因心理问题导致的恶性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应该从这件事反思一下。一个人的能力固然重要,但如果忽视心理健康的培养,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危害更大,更极端的人

       人活一世,有的人重于泰山,有的人轻于鸿毛。此次事故,是给当下社会提了个醒,那就是:成绩和成就不是唯一重要的,加强人文素质和心理教育是多么的重要,应该从孩子开始就开始教育和引导,避免长大成人后成为一名危害社会的人。

       深圳女大学生遭宝马碾死 肇事者被判无责

       2007年11月12日凌晨零时55分许,23岁的深大应届毕业生纪欢玲从蔡屋围人行天桥上不明原因坠落至深南东路,之后被一辆路过的宝马轿车碾拖出约20米远。当120急救车赶到时,她已经死亡。据当时目击者介绍,宝马车碾人过后曾稍稍减速,但随后加速驶离现场。经核查,肇事车辆为一辆车牌号为粤D/A9925的宝马740轿车,交警部门随即前往汕头将宝马车驾驶人翁某带回深圳接受调查。今年3月7日,交警局认定碾人宝马车驾驶者无责。

       家属:宝马驾驶人无责?震惊

       纪欢玲的母亲邓女士说,由于和丈夫早年离异,在事故发生后的日子里,一直由朋友帮她处理。但3月

       7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明确地写着:翁某(宝马车驾驶者)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发了几分钟呆。”邓女士说,虽然她一直吃斋信佛几乎不问世事,但现在这样的认定结果,让她无论如何无法向女儿交代。代邓女士处理此事的傅先生表示,这个结果是任何人都无法想到的。

       尸检:死者是高坠后被碾轧致死

       由于有目击证人目睹了事发经过,而在蔡屋围人行天桥的东西两侧,一共排列有10多个摄像头。因此家属一直认为此事应该不存在取证困难的情况。

       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在事故发生后对纪欢玲进行尸检后,认定纪欢玲是在“生前高坠致重度颅脑损伤后,再被交通工具(如车辆)作用(如拖拉、碾轧)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警方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之后,排除了纪欢玲他杀的可能。

       交警:这是意外,各方均无责

       按相关规定,在收到认定书的第三天,邓女士向交警局递交了复核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邓女士分析深南大道全程路灯明亮、视野开阔,驾驶人翁某应当注意到纪欢玲躺在前方的路上。而且据他们调查,同款宝马车的配置都带有GPS导航系统,在车距前方物体一定距离时就会发出自动警报。且在警方的鉴定文书中写明该车有“长边长16厘米,长边高10厘米”的黑色胶片脱落。至少表明该车当时碾拖死者时不是很轻微。

       罗湖区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他们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交警局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依据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本报记者杨涛

       -律师说法

       受害者家属可向肇事车主索赔

       广东国扬律师事务所许天萍律师认为,交警局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认定:属于交通意外,各方均无责任。此处“各方均无责任”是指各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并非民事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相关规定,当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中发生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在证明了行人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因此,该事故中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及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记者 杨涛)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今天关于“宝马车撞人案”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